區分類別名稱與單件物品的名稱
如果有好幾張相同圖案的明信片,或收藏外形相近的小物,只寫「藍色明信片」很難辨認特定一件。試著區分類別名稱,以及自己持有的每件物品的辨識名稱。編輯部舉例:「海洋明信片 A,右下角有摺痕」。
辨識名稱是讓自己的記錄保持一致的約定,不是商品的正式名稱。若查到正式名稱,可以另行記下;不知道的內容就標示為推測。不必在實物上刻字或貼標籤,只在照片與文字裡使用同一個辨識名稱也可以。
同時留下全貌與可辨識的特徵
第一張照片拍出物品的整體形狀;若有能與其他物品區分的記號或花紋,再補一張近照。如果包裝與內容物提供不同資訊,請註明拍的是哪一部分。不必為了查看背面,勉強拆解物品或開啟封條。
看看能否透過照片對應到實物。如果只有把多件物品排在一起的合照,細微差異可能被遮住。若搬動物品不方便,可以拍下目前的保存狀態,並在文字中註明有哪些面沒有拍到。
用觀察到的位置與樣貌描述狀態
與其寫「狀態完美」,不如寫「正面左側角落可見小摺痕」,具體描述位置與樣貌。光線與角度可能影響痕跡的可見程度,所以不能因照片沒拍出來,就斷定沒有痕跡。沒有親眼確認的部分,請保留為未確認。
日後再次查看時,不必覆蓋舊記錄,可以補上查看日期與看起來不同的部分。如果不知道變化原因,也可以寫下比較限制,例如「顏色看起來比上次照片淡,但拍攝光線不同」。這類記錄並不是憑照片判定品況等級或真偽的依據。
把取得經過與現在的感想分開
取得收藏品、今天拍照,以及聽到相關故事的日期可能都不同。可以寫「旅行時購入,確切日期未確認。今天第一次拍照」,留下各個時間點的意義。賣家說明的製作背景,也要與自己確認過的事實分開記錄。
已確認資訊:寫下物品標示或親自確認的名稱與特徵。
轉述資訊:說明由誰提供,以及尚未確認的部分。
個人感想:用自己的話,寫下為什麼選它、想起了什麼場景。
交易資料:另外保存需要的明細,日記中減少私密資訊。
移動存放位置時,也要區分照片的時間點
留下能實際找到物品的位置,例如「小盒子的第二格」;移到別處後,再記下新位置。舊照片呈現的是當天的擺放方式,不一定等於目前的庫存狀況。如果送走物品或不再保管,可以在需要的範圍內記錄這項變化。
在與他人共看的記錄中,想想是否需要寫出確切存放地點。不要把貴重物品的位置或私人地址混進公開說明。這種方式不是專業庫存系統;若持有狀態或位置很重要,仍應直接確認目前情況。
不只新收藏,重新看見的舊物也值得記錄
收藏日記不必總是填滿新買的東西。也可以記下重新拿出舊小物的原因、換了陳列位置的感想,或以前沒注意到的花紋。把重點放在回顧自己喜歡什麼、為何留著,而不是增加收藏數量。
在 Pogaem 裡,可以按日期留下照片與備註,記錄購入當天和再次查看時的故事。不要每次都換名稱,請用文字連起同一件物品。最後確認照片、辨識名稱與觀察時間是否相符,就能留下日後認出同一件物品所需的線索。
常見問題
同類物品可以只用一張照片記錄嗎?
如果要留下整體組合,可以這樣做。但若要分辨每件物品的狀態或位置,建議同時留下能看清特徵的照片與個別辨識名稱。
可以把收藏品狀態寫成全新或極品嗎?
建議分開個人感想與客觀狀態描述。寫下親自確認的位置與樣貌,不要只憑這份記錄判定專業品況等級或真偽。
不知道購入日期,就不能寫收藏日記嗎?
可以寫。註明取得時間尚未確認,留下今天觀察到的樣貌與拍攝日期即可,不要把記錄日期當成實際購入日期。
